白淀风 http://health.yealer.com/bdf今年6月,马某从河南老家来到杭州大江东找工作。因为建筑工人工资比较高,他便想着进入建筑工地工作。但是按照法律规定,马某未满十八周岁,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,马某想到了自己从老家捡到的一张身份证。
(图片来源于网络,与本案无关)
这张身份证的主人是张某,年龄与马某相差不大,身份证上的照片看上去也与马某有几分相似。于是,马某就用这张捡来的身份证登记信息,瞒天过海,如愿进入了建筑工地工作,迈入“高薪一族”。
不久,因为要办理暂住证,工地便将新来工人的身份证交到了大江东公安分局边防派出所,统一进行办理。在办理的过程中,马某的“身份证”突然触发了公安网的网上预警。
原来,这张身份证的原主人张某是有盗窃前科,根据工作需要,边防派出所立即出动民警去寻找张某。来到工地,在询问了工地负责人之后,民警找到了身份证的“主人”马某,并将马某带回到派出所进行询问。
民警将马某与身份证上的照片进行仔细对照,发现马某与身份证的主人张某竟不是同一个人。而年少的马某因为被带进了派出所,一脸慌张,很快就坦白了这张身份证是自己在老家捡到的。
最终,马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,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被处以元的罚款。而张某的身份证将被寄回当地派出所,再由当地民警送还给张某本人。
警方提醒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规定如下:
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(一)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;
(二)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居民身份证的;
(三)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。
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,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(一)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;
(二)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。
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,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。
第十八条伪造、变造居民身份证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有本法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,从事犯罪活动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大江东公安
编辑:虞佳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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